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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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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 |
新一代锂离子动力电池材料产业化项目 |
行业 类别 |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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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主 |
成都巴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 性质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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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环保大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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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企业联系人 |
敬东 |
被评价企业联系人电话 |
18073369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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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成都巴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锂离子电池正极系列材料具有优异的性能和稳定的品质,是中国唯一一家同时给国内多家高端锂离子电池制造商配套的正极材料供应商,同时还是我国第一家实现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批量出口的厂家。囿于生产场地狭小,现有生产规模所限,产能得不到提升,进而造成新产品产业化速度较慢,严重影响了公司发展,为适应未来市场需求,提升公司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实力,并结合公司现有生产厂房及生产能力,公司决定实施新一代锂离子动力电池材料产业化项目,项目建成年产7500吨的高镍材料生产线、年产15000吨的三元材料生产线。 成都巴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新一代锂离子动力电池材料产业化项目已在金堂县发展和改革局进行备案,并于2017年11月17日取得拟建项目备案回执,备案号:川投资备【2017-510121-38-03-229100】FGQB-1556号。2017年9月,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为其编制完成了《成都巴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新一代锂离子动力电池材料产业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19年1月,四川众望安全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为其编制完成了《成都巴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新一代锂离子动力电池材料产业化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报告编号:ZW18-0875-ZP(Y18)-077)。于2019年3月委托四川众望安全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成都巴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新一代锂离子动力电池材料产业化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ZW18-0875-ZP(Z)-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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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机构及评价项目组 |
评价机构 |
四川众望安全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机构负责人 |
潘祖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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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
吴小亮、黄梅、高飞、高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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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活动主要信息 |
签订合同时间 |
2018.7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1.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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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评价类型 |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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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 |
吴小亮、解洪亮、李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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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周毅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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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检测活动时间 |
2020年10月26~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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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工频电场、电焊弧光; 化学毒物:钴及其氧化物、碳酸锂、氢氧化锂、氧化镁、二氧化碳、难溶性镍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 粉尘:二氧化钛粉尘、氧化铝粉尘、电焊烟尘; 其他:密闭空间作业危害。 噪声检测:本次噪声现场检测定点共设36个个体噪声检测及22个定点监测,共涉及20个岗位,计算8h等效连续A声级,反映作业人员噪声接触情况。本次检测结果显示,有6个岗位8h等效连续A声级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的规定,为三个生产厂房的筛选岗、破碎岗及制氧岗;同时生产区的控制室、休息室噪声检测值都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生产厂房各岗位均属于噪声作业岗位。 毒物检测:本次现场检测对氧化镁烟、钴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二氧化碳检测结果显示,氧化镁烟、镍及其化合物、二氧化碳各岗位接触毒物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规定。 湿法车间清洗岗接触钴及其化合物的CTWA超出了职业接触限值(PC-TWA)的规定,不符合要求。 7#生产厂房的混料岗接触锰及其化合物的短时间接触溶度最大值超出了峰接触浓度限值(PE)的规定,不符合要求。 粉尘检测:本次粉尘现场检测共设6个定点检测点,对做场所总尘进行检测,对3个岗位计算CTWA来反应作业人员接触粉尘的情况。同时对巡检流动较大的6个岗位进行个体总尘的采样,来反应这6个岗位作业人员接触粉尘的情况。 个体检测结果显示,本项目6#、7#生产厂房混料岗、破碎岗接触粉尘的浓度CTWA不符合职业接触限值(PC-TWA)的规定。其余岗位的总粉尘浓度CTWA符合职业接触限值(PC-TWA)的规定,短时间接触浓度也符合峰接触浓度(PE)接触限值要求。 工频电磁场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现场各检测点及岗位接触强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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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安监总安健第73号文《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规定,建设项目属于制造业中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中的“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结合建设项目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毒理学特征、浓度(强度)、潜在危险性、接触人数、频度、现场检测结果以及发生职业病的危(风)险程度等进行综合分析后,确定建设项目为职业病危害风险较重的建设项目。 根据对建设项目现场调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和项目相关资料的综合分析,建设项目当前(试运行阶段)基本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建设项目已具备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在生产状况正常,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运行有效,工人佩戴合理有效的个体防护用品,其实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能够控制在职业接触限值内,且采取了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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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一)报告书 1、完善粉尘性质和除尘设施调查、分析; 2、细化检测结果超限原因分析及建议。 (二)建设单位 1、规范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设置,及时公告检测结果; 2、加强工人个人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培训和监管; 3、加强车间通风,完善高温中暑等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进一步按照GBZ18《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要求,规范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5、健全职业卫生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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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现场调查及检测工作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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