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范围 Business Scope
Health
职业卫生评价
当前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职业卫生评价
资阳市临空经济区雷家沟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发布者:四川众望安全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07-29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资阳市临空经济区雷家沟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行业

类别

D462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项目业主

资阳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

性质

新建

项目地址

资阳临空经济区成资大道北侧、纵三路东侧

被评价企业联系人

余林柯

被评价企业联系人电话

15182150598

项目简介

处理能力为1.4万m3/d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1座。主要建构筑物包括:粗格栅、进水泵房,细格栅、曝气沉砂池,A2/O生物池,二沉池,二次提升泵房、污泥泵房,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及反冲洗泵房,接触消毒池、巴氏计量槽(含仪表间)及尾水泵房,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加药间,污泥浓缩脱水车间(含贮泥池)、综合楼等。

(1)主体工程:粗格栅、细格栅曝气沉砂池、A2O生物池、二沉池、提升泵房污泥泵房、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接触消毒池、巴氏计量槽、尾水泵房、尾水管等。

(2)公辅工程:加药间、鼓风机、污泥浓缩间、生物除臭系统、检维修等。

评价机构及评价项目组

评价机构

四川众望安全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机构负责人

潘祖高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李范:川职(评)20210186

王鹏:川职(评)20210187

严锐:A01(P)12100049

 

 

 

评价活动主要信息

签订合同时间

2022年6月

报告提交时间

2022年7月

职业评价类型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到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

评价:

李范:川职(评)20210186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余林柯

到现场开展检测活动时间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化学有害因素:硫化氢、甲硫醇、氨、三甲胺、氯化铝、聚丙烯酰胺粉尘、柠檬酸、次氯酸钠、氯、硫酸、盐酸。

物理因素:噪声、工频电场。

维修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臭氧、锰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电焊弧光、电焊烟尘、有限空间作业。

生产环境:巡检人员会接触高温(夏季)、紫外线、低温(冬季)。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依据拟建项目提供的相关资料,拟建项目基本执行了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有关规定。拟建项目在今后工程的设计和工程建设中,如能将其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本报告中提出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补充措施及建议落实到位,并在项目运行时认真实施,加强日常职业卫生管理,履行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制度、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定期发放个人防护用品,拟建项目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以及职业卫生管理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7〕第90号)的规定,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拟建项目防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项目施工时应将有关防护设施严格落实到位。

建设单位应委托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进行拟建项目的建设施工,施工单位在建设施工时应参照《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规范》(GBZ/T211-2008)对拟建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进行预防控制。且应在建设施工期督促施工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同时,拟建项目建成后应对施工过程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总结。

建设单位应在拟建项目建设时落实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建议加强泥脱水间、加药间通风,车间各设置一个轴流风机进行通风换气,加药操作点设局部抽风除尘系统,考虑布袋除尘装置。

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30天~180天),建设单位应当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的情况和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并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时、如实申报职业危害。根据国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48号)第四条规定: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实行属地分级管理,拟建项目应当向当地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申报职业危害。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后,如因技术、工艺、设备或者材料等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根据国家《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规定: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向从业人员公布,并向所在地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报告。

建设单位按照F6章节提出的补充措施完善组织管理、工程技术、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个体防护、职业健康监护及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工作。

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后,应在厂区最高处醒目位置设置风向标。

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后,如果因生产技术、工艺或者原辅材料等发生变化可能导致生产过程中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改变,对其可能造成的职业病危害应及时申报并作补充评价。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报告书意见:

1、完善总体布局、设备布局分析及建议;

2、细化应急救援分析及建议;

3、完善人工操作工序的尘毒职业病防护措施分析及建议

4、细化岗位个人防护用品配发分析及建议。

参与现场调查及检测工作照:

评价人员:李范:川职(评)20210186

 

四川众望安全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电  话:028-86258172/86258173/028-86258174/86258095  传  真:028-86258093/86258552

电话:010-64333009(北京) 028-86258512(成都)   023-63310070(重庆)  传真:010-64331567(北京) 028-86258093(成都)

电子邮件:zhongwangzp@163.com  版权所有 ©www.zhongwang51.com 蜀ICP备17031917号-3

收缩
  • 电话咨询

  • 13981926226
  • 13438092049
  • 15002826330
  • 18980684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