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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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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 |
卧佛山基地异地技改项目 (老车间改造工程) |
行业 类别 |
白酒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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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主 |
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 |
项目 性质 |
改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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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泸州市古蔺县太平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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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企业联系人 |
刘川 |
被评价企业联系人电话 |
15883033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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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项目占地总面积95.06亩,老车间改造工程建筑面积15340.88m2。改造范围包括拆除原有1栋四跨酿造车间、原有包装车间、化验室、陶坛库、设备厂房、工具间、水池操作间、戊类储物间和露天酒罐区等;修建1栋三跨酿造车间、1栋综合楼及相关配套设施。新建酿造车间有窖池105口,年产酒量840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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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机构及评价项目组 |
评价机构 |
四川众望安全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机构负责人 |
潘祖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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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
严锐、王鹏、高飞、施春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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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活动主要信息 |
签订合同时间 |
2023年1月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3年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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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评价类型 |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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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 |
严锐、施春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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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刘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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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检测活动时间 |
不涉及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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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1)生产工艺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粉尘:谷物粉尘; 化学因素:二氧化碳、乙醇; 特殊作业:高处作业、电工作业。 (2)检维修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维修电焊作业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一氧化碳、臭氧、锰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电焊弧光、电焊烟尘。在窖池检维修时涉及有限空间作业危害。 (3)劳动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酿酒岗位作业人员在起糟辅料拌合、曲药拌合、摊晾降温、收堆等作业过程中长时间保持站立以及反复拌合作业,存在个别器官使用过度、劳动体位不良等危害。 (4)生产环境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生产环境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酿酒车间的高温、高湿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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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拟建项目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措施符合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拟建项目在采取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本次预评价报告所提防护措施和个体防护的前提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浓度(强度)范围和接触水平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的相关要求,拟建项目从职业卫生角度可行。 提示性建议: 1、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按照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拟建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完成后,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其指定的负责人应当组织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进行评审,并形成是否符合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的评审意见。 2、拟建项目防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项目施工时应将有关防护设施严格落实到位。 3、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工作过程应当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4、建设项目完工后,需要进行试运行的,其配套建设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或者试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编制评价报告。 5、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当依照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采取相应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措施。 6、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7、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通过评审后,建设项目的生产规模、工艺等发生变更导致职业病危害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 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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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同意该项目为职业病危害风险程度“一般”的建设项目。同意通过该评价报告,评价机构按专家组评审意见修改完善报告,并经专家组组长签字确认后,相关资料交建设单位存档备查。 《评价报告》修改建议: (1)完善乙醇的收储工序防护措施、个人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分析、建议; (2)细化谷物粉尘防护措施分析、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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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现场调查工作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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