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范围 Business Scope
职业卫生评价
当前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职业卫生评价职业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 |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小铁山矿 |
项目 类别 |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
||||||||||||||
项目业主 |
张璞 |
项目 性质 |
现评 |
|||||||||||||||
项目地址 |
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冶金路102号 |
|||||||||||||||||
被评价企业联系人 |
张璞 |
被评价企业联系人电话 |
13830036069 |
|||||||||||||||
项目简介 |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银公司”)前身白银有色金属公司是国家“一五”时期156个重点建设项目之一。2008年11月引进中信集团、中信国安集团战略投资,与甘肃省政府国资委、甘肃省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50亿元,净资产66.6亿元。50年来累积生产铜、铝、铅、锌产品550多万吨,上缴利税85亿元,为构建我国有色金属工业体系,推动地方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公司目前具有采选矿量200万吨、铜铅锌30万吨、黄金3000千克、白银100吨、有色金属加工材5.65万吨、硫酸55万吨、氟化盐7.2万吨的生产能力。是铜、铝、铅、锌、金、银、硫产品综合发展,采矿、选矿、冶炼、加工、化工和科贸一体的大型有色金属企业集团。小铁山矿是白银公司直属铜、铅、锌矿山。 |
|||||||||||||||||
评价机构及评价项目组 |
评价机构 |
四川众望安全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机构负责人 |
潘祖高 |
||||||||||||||
项目负责人 |
高飞 |
个人资质编号 |
A01(P)12100044 |
|||||||||||||||
报告编制人 |
陈昌勇 |
个人资质编号 |
A01(P)12100045 |
|||||||||||||||
报告编制人 |
严锐 |
个人资质编号 |
A01(P)12100049 |
|||||||||||||||
报告审核人 |
朱毅 |
个人资质编号 |
A01(P)12100042 |
|||||||||||||||
评价活动主要信息 |
签订合同时间 |
2014年5月28日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5年3月28日 |
||||||||||||||
职业评价类型 |
现状评价 |
|||||||||||||||||
到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 |
高飞,证书编号:A01(P)12100044 梁伦祥,证书编号:A01(J)12100057; 余天,证书编号:A01(J)12100067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蔡义礼 |
|||||||||||||||||
到现场开展检测活动时间 |
2014年6月25日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1)生产工艺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根据用人单位的生产工艺特点,所使用的原辅材料分析,在生产过程中存在或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物理因素、化学因素及生产性粉尘。
通过对该建设项目的生产工艺流程、工艺设备和原辅材料的调查,结合现场及检测结果分析,综合判定该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噪声、高温、矽尘、煤尘、石灰石粉尘、二硫化碳、多次甲基多苯基多异氰酸酯、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手传振动。 (2)检测结果 根据现场检测结果可知,毒物:本次现场检测的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二硫化碳、二氧化氮、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的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粉尘:用人单位13个岗位总粉尘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不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有12个岗位呼尘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不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个体粉尘检测结果显示所有检测岗位的总尘及呼尘均不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其余岗位粉尘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短时间接触浓度也符合超限倍数的要求。工频电场:本次现场检测的工频电场检测结果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噪声:根据检测及计算结果,8个岗位8h等效连续A声级(LAeq)超过职业接触限值,个体噪声检测有两个岗位超过职业接触限值,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超标岗位为:井底凿岩工、选矿中细碎工、磨矿工、浮选工、尾矿泵工、白灰工以及个体噪声检测的铲运工。高温:所有检测点的检测值均符合WBGT(℃)限值的要求,相应工作岗位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规定。手传振动:手传振动4h等能量频率计权振动加速度职业接触限值为5m/s2,根据检测及计算结果,检测岗位凿岩工的接触手传振动值不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规定。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结论:用人单位为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建设项目,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检测结果,同时结合现场劳动卫生学调查、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调查及职业健康体检情况,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本报告建议整改完成并符合相关要求后,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基本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建议:建议用人单位对产噪大的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如单独布置、设置基础减震等),减少车间噪声的相互叠加影响。在采取工程措施控制噪声的同时,应合理安排接噪人员的作息时间,减少接触时间。 用人单位在矿井及选矿车间设置有通风设施及落地扇。用人单位应加强对这些设备的维护与管理,保证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同时为现场作业人员供给足够的合乎卫生要求的饮用水,并发放防暑降温药品如仁丹、十滴水、藿香正气水、清凉油等。 井下开采防护措施防护效率不能满足要求,建议增加矿井通风设备,保证每个作业面所需的新风量,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同时增加粉尘作业点洒水设施及频率,实行湿法作业(洒水抑尘)。 在浮选车间及溶解车间(药剂房)未设通风系统,建议加设通风系统,对加药采取机械化作业,改善作业人员的工作环境。 对浮选生产工艺粉尘的关键控制点应加强管理,如破碎车间各粉尘产尘点及相应皮带巡检岗位,生产的密闭化、自动化不足,建议加强生产的密闭化、自动化,加强通风措施,同时在关键产尘位置增加除尘设备及洒水装置,对粉尘进行收集处理,加强湿式作业监督控制,定时对除尘器进行清理维护等。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直接备案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