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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阿里华峰山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革吉县扎仓茶卡盐湖固体硼矿整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者:四川众望安全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07-06

西藏阿里华峰山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革吉县扎仓茶卡盐湖固体硼矿整合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本项目对革吉县扎仓茶卡盐湖硼矿区目前的8个固体矿权进行整合,整合后矿区面积74.42km2,共分4个采矿区,矿区保有矿产资源量1340.05万吨,B2O3资源量153.16万吨。矿区设计开采规模25万吨/年,采用台阶式露天式采矿法,年剥离量20万吨,年采剥总量45万吨,剥采比0.8,回采率90%。矿区服务年限47年。

现《西藏阿里华峰山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革吉县扎仓茶卡盐湖固体硼矿整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见附件。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可与建设单位联系查阅(联系人:翟维刚,联系电话:15202962608)。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包括个人、村社、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等团体),征求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要求,非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要求不在征求范围之内。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对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话、传真、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表反馈给建设单位。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对于公众提交的个人信息,我公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联系人:翟维刚,联系电话:15202962608,邮箱:181941655@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次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附件:1公参表格

         2革吉县扎仓茶卡盐湖固体硼矿整合矿区开采项目 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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