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Public announcement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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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及《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成都恒锦旧城改造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9月21日在成都市组织相关单位对“成都110kv蓉中线等2项迁改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进行竣工验收。参加验收工作的有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土保持方案方案编制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的代表。建设单位组织召开了验收会议并成立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见验收鉴定书)。
本项目属于建设生产类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成都110kV蓉中线等2项迁改工程占地0.61hm2,此次监测区域工程实际损坏原地表面积为0.61hm2,全部为交通运输用地。永久占地为电力通道区占地,共0.03hm2;临时占地为电力通道区0.16hm2,作业场地区0.42hm2,共0.58 hm2。验收会议前,四川众望安全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提交了《成都110kv蓉中线等2项迁改工程监测总结报告》;四川众旺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交了《成都110kv蓉中线等2项迁改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上述报告为此次验收提供了重要的技术依据。
一、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成都恒锦旧城改造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谢超
电话:18982251470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小雅巷17号
2、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四川众旺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晓武
电话:15591819880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青龙街51#倍特康派大厦26楼
3、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四川众望安全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景天乙
电 话:18848479491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青龙街51#倍特康派大厦26楼
三、问题反馈及处理方式
即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电话、地址和邮箱),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四、附件
附件1:验收鉴定书
附件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附件3: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