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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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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 |
中广核泸州古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中广核泸州古蔺德耀风电场项目 |
行业 类别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D4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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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主 |
中广核泸州古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项目 性质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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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德耀镇境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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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企业联系人 |
张秋田 |
被评价企业联系人电话 |
182845931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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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中广核泸州古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拟在古蔺县德耀镇建设中广核泸州古蔺德耀风电场项目(以下简称“德耀风电场”)。德耀风电场设计安装24台单机容量为20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规模为48MW,预计项目年上网电量为8883万kW•h,相应单机平均上网电量为370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1851h,容量系数为0.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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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机构及评价项目组 |
评价机构 |
四川众望安全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机构负责人 |
潘祖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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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严锐 |
个人资质编号 |
A01(P)12100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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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严锐 |
个人资质编号 |
A01(P)12100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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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李思威 |
个人资质编号 |
A01(P) 151015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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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孙运侣 |
个人资质编号 |
A01(P)151015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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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活动主要信息 |
签订合同时间 |
2018.11.2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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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评价类型 |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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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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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张秋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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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检测活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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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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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1、评价结论:该项目为职业病危害风险较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 (1)项目建设完成,投入试运行时,企业应严格落实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及兼职或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配备,明确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人,以及职业卫生管理小组的工作内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规划、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 (2)在运营期应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使用及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制度,应有专人负责对设施进行维护、保养,以确保防护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3)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3〕171号)文件,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制度、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包括: ①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 ②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③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 ④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 ⑤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⑥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 (4)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及评价制度:加强日常监测,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应由依法取得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出现超标场所或岗位,应及时查找原因,采取防护措施,确保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限值的要求。 (5)拟建项目应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个人防护用品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2008)、《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GB/T29510-2013)、《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18664-2002)、《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8〕3号)等相关法律标准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种类、发防数量、发放周期等。 (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包括各项应急救援设施、应急救援机构、应急救援预案等,具体的制度内容可按照如下所列完善。 a、物资准备:公司应根据生产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配置常用有效的现场急救物品,并定期检查,存放有序、易取。 b、应急救援设施:公司配备应急保障车,保障发生职业危害安全事故能够迅速的组织人员转移,组织物资进行抢救;公司在车间关键岗位配备对讲机,办公室配置固定电话,保障应急通讯畅通。 c、应急救援演练:公司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每年针对应急预案进行一次演练,并做好演练记录,对演练中出现的问题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对预案加以不断提高、改进和完善。 d、应急培训:公司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的职业卫生及健康管理工作,并负责对公司员工操作事故现场的自救、互救知识培训。 e、设备电气、仪表采用防爆产品,设置静电接地设施,电气过载保护设施及设备安全报警系统,风向标等,减少安全隐患,提前预警。 (7)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明确培训负责人、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周期等。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培训制度,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8)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明确职业病危害的告知方式、告知内容等。以及在全厂各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场所和设备处设置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与告知卡的数量与种类。 (9)拟建项目应在生产区各车间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设备或岗位醒目位置张贴警示标识和告知牌。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厂区范围内的所有告知牌、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发现有破损、脱落、褪色、变形等不符合要求时,应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相关规定进行修整更换。 (10)拟建项目应严格执行试运行期间制定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由专人对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和考核。 (11)拟建项目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接受职业卫生培训,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卫生相关知识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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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1、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 2、完善拟建项目与类比项目可比性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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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现场调查及检测工作照:预评价无检测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