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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天启光峰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碳纤维预制体生产线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发布者:四川众望安全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11-9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碳纤维预制体生产线项目

行业

类别

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项目业主

江油天启光峰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

性质

新建

项目地址

四川省绵阳市江油市创元路北段东侧

被评价企业联系人

林日福

被评价企业联系人电话

18538932779

项目简介

租用绵阳天宜上佳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土地和厂房(拟建项目位于厂房四),建设碳纤维预制体生产线项目,旨在实现炭纤维预制体材料的批量化、产业化生产应用,项目占地约40亩。碳纤维预制体800t/a。

评价机构及评价项目组

评价机构

四川众望安全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机构负责人

潘祖高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高飞、高军、王春雪、严锐

 

 

 

评价活动主要信息

签订合同时间

2021-10-11

报告提交时间

2021-10-30

职业评价类型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到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

现场调查:严锐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林日福

到现场开展检测活动时间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粉尘:碳纤维粉尘、电焊烟尘、砂轮磨尘;

化学毒物:锰及其无机化合物、紫外辐射、臭氧;

物理因素:高温、噪声、工频电磁场。

评价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拟建项目间属于“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结合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潜在危险性、接触人数、接触时间、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等进行综合分析,判定拟建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拟建项目在采取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评价报告所提防护措施的前提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浓度(强度)范围和接触水平将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二、建议:

1建筑卫生学

根据《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设计拟建项目车间照度。

2辅助用室

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表9 车间卫生特征分级”,拟建项目车间卫生特征分级未2级。应按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设计车间卫生用室。

3职业卫生管理

(1)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健委5号令〔2021〕)第十五条: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参加职业卫生监管部门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

4个体防护

(1)建设单位应做好作业人员上岗前培训,使作业人员能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并加强监督和管理,要求作业人员工作时必须佩戴,防护用品损坏时及时进行更换。

(2)建设单位应根据采购的个人防护用品使用说明结合实际生产情况,制定详细的维护更换计划。

(3)建设单位应按照《个人防护用品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2008)、《建设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8〕3号)、《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18664-2002)等相关法律标准,结合拟建项目特点选购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个人防护用品,劳保用品必须确保质量,按期采购,满足发放需要,并获取和保存生产厂家提供产品“三证”(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产品合格证);制定详细的劳动者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和发放表标准。发放的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在项目运行后应加强监督和管理,要求作业人员在工作时必须佩戴,防护用品损坏时应及时更换。具体发放标准可参考表F4-4。

5应急救援

  1.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急救人员的人数宜根据工作场所的规模、职业性有害因素的特点、劳动者人数,按照0.1%~5%的比例配备,并对急救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有条件的企业,每个工作班宜至少安排1名急救人员。
  2. 拟建项目应针对建设单位具体情况制定综合应急救援预案,预案编制可参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3. 拟建项目应针对可能存在急性损伤的场所或职业病危害因素,制定化学灼伤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内容参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4. 拟建项目应与具有应急救援能力的医疗单位签署医疗救援协议,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安排应急救援演练,加强作业人员现场自救、互救技能的培训。
  5. 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第8.3条),拟建项目应在可能存在急性损伤的场所设置现场应急处理设施。急处理设施应包括:不断水的冲淋、洗眼设置;个体防护用品;应急包等物资。

6职业卫生专项投资

(1)完善职业病危害防治相关的专项经费,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应包含以下内容:职业卫生防护设施(通风、除尘等)、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个人防护用品、职业病应急设施及演练、职业卫生培训教育、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2)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2018〕第24号)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防治所需的资金投入,不得挤占、挪用,并对因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7职业健康监护

  1. 完善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做好健康监护工作,完善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内容。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职业卫生档案应包括建设单位卫生基本情况、生产工艺流程、所使用的原辅材料名称及用量、产品、副产品、中间产品产量、职业性有害因素动态监测结果及其汇总、职业健康监护结果、职业病病人档案、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转及维护档案等内容。

2)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化程度、嗜好等一般情况;

②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③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④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⑤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3)职业健康档案应由专门的部门管理,职业健康个人档案应做到“一人一档”,并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及时更新。

  1. 体检结果应告知作业人员。个人健康监护应建立“一人一档”的健康监护档案。
  2. 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严格执行岗前、在岗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制度。

8施工期

一、施工建设期单位管理

建设单位的责任:

(1)选择有相应资质,有职业病危害防护能力的建筑施工队伍。

(2)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将施工期间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一。

(3)督促建筑施工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职业健康体检、个体防护等),并留有相应监督记录。

(4)监督督促建筑施工单位担当以下责任:

①应建立相关职业病防治管理体系或制度,并组织落实。

②在采取工程控制措施的同时,强化个体防护和管理措施。

(5)施工完成后,应要求施工单位编制施工过程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总结报告。

二、施工建设期职业危害补充措施

(1)工程控制

①防噪措施: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选取低噪声的先进设备;合理布置高噪机械设备和安排施工时间。不集中使用高噪声施工设备,并采取相应的屏蔽隔声和减振措施;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设备噪声增大现象发生;

②防尘措施:施工区内道路做硬化处理,防治扬尘;采用预拌混凝土,直接外购,减少现场搅拌混凝土产生的扬尘;施工区内定期洒水,抑制二次扬尘;

③防毒措施: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如实交代场地中可能残留的化学毒物,做好防毒措施方案;如用水性涂料取代溶剂性涂料;对特定场所用如密闭空间或自然通风条件差的场所,应设置固定或移动式局部送排风方式排除并控制作业场所有害物质;用屏蔽的方式控制噪声、紫外辐射、电离辐射等,通过降低劳动强度,减少作业时间等控制高温危害。

(2)个体防护

项目施工建设是阶段性工作,难以设置有效的工程防护设施,当工程防护不足以保护工人时,必须采取个人防护措施,穿戴适宜的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为有效发挥个人防护装置作用,使用人员需经培训。

(3)管理措施

成立职业卫生管理领导机构,并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参与现场调查及检测工作照:

严锐现场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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