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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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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 |
资阳捷邦高精密电子结构件生产基地建项目 |
行业 类别 |
C419其他未列明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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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主 |
资阳捷邦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 性质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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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资阳市雁江区中和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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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企业联系人 |
周圣生 |
被评价企业联系人电话 |
18160158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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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资阳捷邦精密科技有限公司资阳捷邦高精密电子结构件生产基地建项目是由东莞捷邦实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主要研发、设计、加工、生产销售高精密电子结构件:电子材料、绝缘材料、光学材料、纳米材料、磁性材料器件和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占地面积47.23亩,一期建设厂房两栋、设备房一栋,其中包含百级无尘车间和千级无尘车间及研发中心。主要设备:全智能圆刀模切机和全智能平刀模切机。主要产品:多层结构多功能件,应用于EMI、热管理、防尘声学管理功能件;涤棉类产品具伸缩性,产品细小容易变形,主要起到缓冲、减震的作用;硅胶类产品主要应用于EMI、热管理及缓冲功能;铜箔、铝箔类和镂空导电管等产品用于EMI和热管理;屏蔽类产品应用于电磁波管理等。 资阳捷邦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0日获得了资阳市雁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备案文件-川投资备(2019-512002-39-03-409470)FGQB-01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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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机构及评价项目组 |
评价机构 |
四川众望安全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机构负责人 |
潘祖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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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
李范:川职评20210186; 王鹏:川职评202101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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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活动主要信息 |
签订合同时间 |
2022年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3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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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评价类型 |
职控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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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 |
解洪亮(A01(J)15101403); 梁伦祥 (A01(J)121000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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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周圣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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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检测活动时间 |
2023年03月16日~03月18日对建设项目生产现场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现场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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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物理因素:噪声、工频电磁场; 化学因素:正己烷、戊烷、乙醇; 维修巡检作业:噪声、工频电磁场、电焊烟尘、电焊弧光、锰及其化合物、柴油、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等。 本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检测的危害因素有:噪声、噪声(个体)、正己烷、戊烷、照度、微小气候。报告编号:ZW19-0905-ZJ(P2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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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结论: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属于C419其他未列明制造,结合建设项目实际情况综合分析判断建设项目为职业病危害风险一般的建设项目。 根据对建设项目现场调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和项目相关资料的综合分析,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能够落实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在生产状况正常,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佩戴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后工人实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能够控制在职业接触限值内,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建设项目已具备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建议:1、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职业卫生主管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接受监督。 2、职业病危害一般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检测结果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并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和劳动者公布。 3、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应严格执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制度,将体检结果告知劳动者,体检结果有异常的,应调离该接害岗位并及时安排复查,复查结果仍有异常的需按照规定进行诊疗,并做妥善安排,本次体检因素不全,圆刀作业人员缺少正己烷体检项,维修人员缺少电工作业体检项,应补充完善体检项。 4、加强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培训、宣传和教育,普及职业卫生知识,并督促、指导劳动者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应当对个人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确保防护用品有效;制定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制度和档案,包括个人防护用品采购、使用、保存、维护及防护用品的技术指标、更换周期、经费保障等。 5、建设项目分切岗现场检测超标,通过现场调查,分切机作业时噪声不高,超标主要原因是分切时会使用压缩空气吹分切机,压缩空气喷出时瞬时噪声过高导致噪声超标,建议作业人员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6、针对有正己烷中毒、戊烷中毒事故定期进行演练,并将演练结果存入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建设项目应在厂区就近办公室或值班室设置急救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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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一、报告书意见 1、完善设备布置、车间通风及人均新风量分析、建议; 2、细化高噪声场所防护措施分析及建议。 二、建设单位意见 1、加强生产设备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使用、维护,加强高噪声场所的噪声治理; 2、加强工人个人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培训、监管;增配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器; 3、完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职业卫生公告栏设置,及时公告检测结果;健全职业卫生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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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现场调查及检测工作照:
现场评价人员:李范川职评20210186
现场检测人员:右1 解洪亮(A01(J)15101403);右3 梁伦祥 (A01(J)1210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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