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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钕铁硼元器件配套年产2500吨表面处理项目
发布者:四川众望安全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11-30

职业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钕铁硼元器件配套年产2500吨表面处理项目

项目

类别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项目业主

福建省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

项目

性质

新建

项目地址

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稀土工业园区

被评价企业联系人

涂家柏

被评价企业联系人电话

18250030125

项目简介

福建省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上市企业——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绝对控股的子公司,主要从事稀土分离、稀土精深加工以及稀土功能材料的研发与应用,是龙岩(长汀)稀土工业园区的龙头企业。福建省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钕铁硼元器件配套年产2500吨表面处理项目于2012年7月取得福建省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下达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备案号:闽发改备〔2012〕F06056号)。

评价机构及评价项目组

评价机构

四川众望安全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机构负责人

潘祖高

项目负责人

严锐

个人资质编号

A01(P)12100049

报告编制人

严锐

个人资质编号

A01(P)12100049

报告编制人

郑科

个人资质编号

A01(P)15101424

报告审核人

施春华

个人资质编号

A01(P)12100043

 

 

 

评价活动主要信息

签订合同时间

2016年3月20日

报告提交时间

2016年7月25日

职业评价类型

预评价

到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

严锐,证书编号:A01(P)12100049

郑科,证书编号:A01(P)15101424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涂家柏

到现场开展检测活动时间

未进行现场检测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1)生产工艺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化学因素:氢氧化钠、碳酸钠、硝酸、二氧化氮、可溶性镍化合物、硼酸、铜及其化合物、硫酸、氨、磷酸、过氧化氢。

(2)检测结果

未进行现场检测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该项目属于“金属制品业”中的“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根据《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文,结合类比检测结果以及拟建项目实际情况,综合判定拟建项目为职业病危害风险较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

(1)加强对抽排风系统、净化塔、冲淋洗眼装置等防护设施的维护管理,以确保其防护效果满足职业病防治要求;应加强对抽排风系统的检查维护,对管道进行定期清理、保养。

(2)每班作业前,提前15min开启抽风系统;停止作业时,应后关闭通风设备;若通风设备出现故障应停止操作。

(3)电镀工序所在车间和剧毒化学品仓库外应设置更衣室及存放作业人员工作服的专用间。接触剧毒化学品人员的工作服应在更衣室更换,集中放置在更衣室指定位置,不应将工作中受污染、沾毒的工作服带入生活区。

(4)化学性质相抵触的化学品,不应在同一库房贮存。存放有毒化学品、腐蚀性试剂的包装袋及玻璃器皿等,用完后应由专人妥善保管或集中销毁。

(5)企业应确保需要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的劳动者被告知佩戴的必备条件和前提,并在其选择、佩戴、维护和贮存方面给予足够的培训。

(6)凡接触酸、碱等腐蚀性化学品,或因事故可能发生化学性烧灼伤,以及可经皮肤吸收引起急性中毒的工作场所,应设有盥洗、冲洗眼睛、紧急事故淋浴设施,并设置不断水的供水设备。

(7)在可能发生急性中毒事故的工作场所,应设置气体监测、自动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施,事故通风换气次数应不宜小于12次/小时。

(8)应针对拟建项目存在的夏季高温、硫酸、硝酸、磷酸、氢氧化钠建立相应的管理程序。建立毒物安全作业操作规程和高温作业操作规程、相关人员的安全卫生防护培训规定等。

(9)拟建项目应与周边医院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在应急预案中明确医院联系人,联系电话,以便发生应急事故时,能第一时间做好医疗救助。

(10)危险化学品仓库管理应该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的相关规定进行落实。

(11)拟建项目应按照相关规定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到具有职业健康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及应急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书面告知作业人员。

(1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经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审核后,若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生产规模、工艺或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防护设施等发生变更时,应当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与审核。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1、《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技术材料等描述较完整;

2、《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的分析和评价较全面;

3、《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型判定准确;

4、《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进行了评价;

5、《预评价报告》对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制度建设的建议合理;

6、《预评价报告》针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提出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建议合理、可行,能满足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要求;

7、《预评价报告》结论正确。

专家组同意通过该《预评价报告》,并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后依程序上报。

参与现场调查及检测工作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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