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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成都市固体废弃物卫生处置场垃圾渗沥液处理工程(一期)职业病危害评价
发布者:四川众望安全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01-09

职业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成都市固体废弃物卫生处置场垃圾渗沥液处理工程(一期)

项目

类别

职现状

项目业主

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

性质

已建

项目地址

成都市龙泉驿区洛带镇狮子村

被评价企业联系人

冯老师

被评价企业联系人电话

15528285037

项目简介

该工程分为主体工程和辅助工程。主体工程为渗沥液处理系统、膜处理-反渗透系统、污泥处理系统。辅助工程为风机房、控制室、加药间等。

评价机构及评价项目组

评价机构

四川众望安全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机构负责人

潘祖高

项目负责人

蔡竹

个人资质编号

A01(P)12100054

报告编制人

胡静

个人资质编号

A01(P)12100051

报告编制人

黄梅

个人资质编号

A01(P)12100050

报告审核人

朱毅

个人资质编号

A01(P)12100042

 

 

 

评价活动主要信息

签订合同

时间

2015年5月

报告提交时间

2015年10月25日

职业评价

类型

职现状

到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

现场调查人员:蔡竹  证书编号:A01(J) 12100050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冯老师

到现场开展检测活动时间

2015年6月4日到6月6日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1)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物理因素:噪声、工频电场;

粉尘:其他粉尘(聚丙烯酰胺粉尘);

化学毒物:硫化氢、氨、甲硫醇、甲硫醚、二甲基二硫、甲烷、氯化氢、氟化氢、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甲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硫酸等;

生物因素:沙门氏菌、致贺菌等多种病原微生物以及亚硝化细菌、硝化细菌、反硝化细菌、脱硫杆菌、脱氮硫杆菌、铁细菌、硫酸盐还原菌以及产甲烷菌等7类细菌。

(2)劳动过程中存在和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

渗沥液处理站为连续性生产,全年运行工作日为365天。其中运行岗为五班两运转,工艺岗、设备管理岗以及后勤管理岗等均为白班制。

工艺岗、设备管理岗以及后勤管理岗为白班制,每班8小时,双休两天,因此1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

运行岗分为5个班,1个班组上完1个白班+1个夜班后休息3天,白班8小时,夜班16小时;因此按照1周7天计算,运行岗1个班组1周作业时间为48小时。

①劳动组织和作息制度

该工程因工作性质或生产特点的限制,运行岗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在一段时间内必须进行连续生产或工作;虽然采取了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的方式,作业方式以巡检为主,但在劳动过程中存在夜班作业、夜班工作时间较长等,易造成职工心理压力。

②视屏作业

污水处理运行采用集中控制,视屏作业较多。视屏作业对健康的主要影响为:心理因素改变、视力疲劳、下背痛、颈椎病、腕管综合征、颈肩腕综合征等。

(3)特殊环境职业病危害因素

在对工程各种池子(硝化池、反硝化池、调节池、浓缩池等)进行清理时,需将池中液体排空后下池进行维护,该过程存在有限空间作业,存在的职业病危害主要有缺氧窒息(二氧化碳)和急性职业中毒(硫化氢、甲烷、氮氧化物、氨等)。

虽然该工程各种池子维护的频率为1~2年/次,频率不高,但该过程易发生急性中毒和缺氧窒息等危害。结合该工程特点,应作为重点防护对象。

(4)生产环境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生产环境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包括自然环境因素、厂房建筑或布局不合理、来自其它生产过程散发的有害因素等。

该工程大部分生产工序为露天布置,主要作业方式为巡检,根据该工程当地气象资料,工程所在地的累年极端最高气温达到37.6℃,人员在巡检过程中易受夏季高温、紫外辐射的影响,人体可出现一系列生理功能的改变,主要为体温凋节,水盐代谢、循环系统、消化系统、神经系统、泌尿系统等方面的适应性变化。如超过一定限度,可因热平衡和水盐代谢紊乱而引起中暑。

(5)检测结果

1 噪声

此次对工艺岗、运行岗、设备管理岗进行个体噪声检测,并计算40h等效连续A声级,该工程工艺岗、运行岗、设备管理岗接触噪声等效A声级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控制室检测值为61.1dB(A),符合非噪声车间主控室≤70dB(A)的规定。

超过85dB(A)作业点为鼓风机房、超滤膜车间以及反渗透车间,根据《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8部分噪声》GBZ/T189.8-2007中规定,实际工作中,对于每天接触噪声不足8h时的工作场所,也可根据实际接触噪声的时间和测量(或计算)的等效声级,按照接触时间减半噪声接触限值增加3dB(A)的原则,其中鼓风机房内噪声强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鼓风机房噪声以中、高频段为主,超滤膜车间以中、高频段为主,反渗透车间以中频段为主。

2 工频电场

该工程配电室工频电场检测值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规定。

3 硫化氢

该工程工艺岗、运行岗以及化验岗接触硫化氢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4 氯化氢

该工程盐酸罐旁氯化氢短时间接触浓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其余工作场所氯化氢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超标原因分析:盐酸罐顶未完全密封,导致盐酸罐中氯化氢挥发到空气中;盐酸罐旁轴流风机未正常运行,毒物无法快速逸散,导致该地点氯化氢超标。

整改措施:

由于盐酸罐旁轴流风机未正常运行,毒物无法快速逸散,导致该地点氯化氢超标,本次整改内容即维修盐酸罐旁轴流风机,使其正常运行。

整改后该工程盐酸罐旁氯化氢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5 氢氧化钠

该工程外包岗接触氢氧化钠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6 氟化物

该工程工艺岗、运行岗接触氟化氢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7 氢氧化钾

该工程外包岗接触氢氧化钾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8

该工程各岗位接触氨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9 二氧化硫

该工程各岗位接触二氧化硫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10 二氧化氮

该工程各岗位接触二氧化氮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11 甲硫醇

该工程各岗位接触甲硫醇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12 其他粉尘

该工程运行岗接触其他粉尘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该工程行业类别属于“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根据《建设工程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建设工程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版)》的规定,“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为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较重。

该工程作业人员接触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硫化氢、氨、甲硫醇、氯化氢、氟化氢、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甲硫醚、二甲基二硫、氢氧化钠、噪声、有限空间作业危害。

虽然硫化氢、氨、氯化氢、氟化氢为高毒物质,但作业人员工作方式为巡检作业,渗沥液处理装置为露天布置,作业人员接触的机会较小;且根据现场检测结果,作业人员接触有害物质的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规定,因此综合判定该工程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较重。

建议:

1 组织管理

(1)定期进行卫生防疫消毒工作,重点针对渗沥液处理相关设施,配备固定式消毒、灭菌设备;并定期对工作人员就餐地点进行消杀,工作服进行及时清洗;

(2)尽快完善给水系统的建设,保障冲淋洗眼设施的能正常使用。

2 应急救援

(1) 建议在硝化池氢氧化钠投药口处增设冲淋洗眼设施;

(2) 盐酸罐周围应设置有泄险沟(堰);

(3) 在各种水池进行清淤、清洗时如需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时严格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9号)中对有限空间作业的相关规定进行作业。

3 职业卫生管理

(1)加强对外委污水清淤人员和维修人员的职业卫生管理:

(2)督促和监督其作业时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3)选择具备职业病防护能力的外委作业单位。

(4)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监管,确保个人防护用品处于有效期,并要求作业人员正确佩戴。

(5)现场应增设警示标识见表3-1:

表3-1 现场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设置情况

序号

设置位置

警示标识语句/告知牌

1

硝化池投药口附近

氢氧化钠告知卡、戴防毒面具、戴护目镜、

戴防护手套、当心有毒气体

2

膜处理间加药间内

氢氧化钾告知卡、戴防毒面具、戴护目镜、

戴防护手套、当心有毒气体

3

反硝化-硝化系统楼梯口附近

硫化氢告知卡、氨告知卡、戴防毒面具、当心有毒气体

 

(5)根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76号令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严格遵守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规定如下:
①必须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严禁责任不落实违法违规生产。
②必须保证工作场所符合职业卫生要求,严禁在职业病危害超标环境中作业。
③必须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保证有效运行,严禁不设置不使用。
④必须为劳动者配备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严禁配发假冒伪劣防护用品。
⑤必须在工作场所与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告知卡,严禁隐瞒职业病危害。
⑥必须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严禁弄虚作假或少检漏检。
⑦必须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严禁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上岗。
⑧必须组织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监护档案,严禁不体检不建档。

4 职业健康监护

(1)用人单位在与劳务公司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劳务公司完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加强个人防护、做好职业健康体检,将之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写入合同,同时督促劳务公司按相关规定执行。

(2)用人单位需监督外包公司将2名疑似职业病作业人员、1名职业禁忌证作业人员调离噪声作业岗位,并督促外包公司安排2名疑似职业病作业人员到具有职业病诊断资质机构做职业病诊断。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针对报告书:

1、 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和分析;

2、 完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分析与评价。

参与现场调查及检测工作照:

 

 

 

 

 

 

 

 

 

 

图1  现场勘察图

(工程负责人:蔡竹,证书编号:A01(P)1210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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